两次创造性答辩 让无望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发布:2014-08-21 16:05:37 阅读:3246

 两次创造性答辩   让无望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编者按

    专利代理人作为技术方案的二次创造者,除了对技术方案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对发明人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扩展,将保护的范围扩大。专利代理人在与审查员答辩的过程中,其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发明人和技术方案认真负责的态度往往都会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本期的专利案例正因为专利代理人的锲而不舍寻找技术方案答辩的突破口,让本来无望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案件背景

我司代理涉及一种耐高温阻燃环保PVC改性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代理工作

对于发明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审查意见最多,对于创造性不足的答辩已显得尤为重要,而对于这种简单的PVC材料的答辩,必须紧扣每一种原料的不同或者其含量的不同,而这些不同点最好都能产生相应的技术效果。

对于配方工艺类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答辩,第一步应当考虑的是将本发明中与对比文件不同的原料提到权利要求1,使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如果本发明的原料与对比文件的原料几乎相同的话,第二步应当考虑的是根据对比文件原料的含量范围调整本发明原料的含量范围,使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如果本发明的原料及其含量都与对比文件相同的话。第三步应当考虑的是将材料的制备方法提到权利要求1,强调本发明的材料是采用独特的原料配合独特的制备方法制得,使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如果以上修改对创造性都没有多大提高的话,最后一步能做的就是将实施例提到权利要求书。

因此,对于第一次答辩,我所专利代理工程师姜华将本发明中几种与对比文件差别较大的原料的权利要求提到权利要求1,但审查员还是认为没有创造性,而本发明的原料含量和制备方法创造性均不强,为了防止二通答辩后被驳回,因此,直接将实施例提到了权利要求书。

案件结果

经过两次创造性答辩,专利授权。

案例点评

对于一些申报项目的发明专利,大多得靠专利代理人做第二次创造。因此,专利代理人在撰写申请文件时,应该为将来的创造性答辩留下伏笔;而在答辩时,应该用心、坚持,对每一个技术方案都要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能认为技术方案本来没创造性就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