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进行合法来源抗辩 企业避免千万元的损失

发布:2014-09-24 17:02:09 阅读:1887

 

 成功进行合法来源抗辩    企业避免千万元的损失

 

作者:广东瀚杰律师事务所   

    某电子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器、电子产品的销售及贸易,2013年底,总公司筹备上市,却在此时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转送的起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在诉讼材料中,本案原告王某诉称该公司侵害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并以此向其索赔共1500万元,同时,王某以案涉标的超过该电子公司注册资本为由,向上市事务监管机构进行投诉,进而直接影响到总公司的上市进展。

    广东瀚杰律所在距离开庭时间不足一月的时间里接触到上述案源信息,立即组成了以资深律师为首的研讨小组,认真研读案涉专利的保护范围,仔细分析案件的起诉及证据材料,并初步确定了应对策略与方案,之后与客户约见详谈。

    在详谈过程中,本所有策略地建议客户启动六个案件:在作为被告的两个案件中,通过合法来源与权利用尽进行抗辩;针对王某故意提高诉讼标的至1500万的行为,起诉其恶意诉讼;同时,经比对发现原告案涉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保护范围重叠,建议提起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另外,以该电子公司自有两项专利起诉对方亦存在专利侵权的行为。经过两次面谈与数次电话沟通,客户最终确定委托本所启动上述案件。

    接下来,就是证据的搜集与整理过程。为证明存在合法来源,首先,本所让电子公司提供了案涉产品所有的进项合同、发票、送货单、入库单、转账单,甚至提供了案涉产品从电子公司出货的所有销项合同、发票、送货单、入库单,旨在一一对应;其次,向法院申请追加案源产品提供者为共同被告,在申请被驳回之后,重新向法院申请案源产品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庭作证。为证明权利用尽,本所向该公司了解了案涉产品的真实来源,并从共同被告搜集到供应商将案涉产品销售给其的相关单据,根据这一情况,本所又针对该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证保全,形成完整证据链后向法庭提交。

    最终,本案在7月底收到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判决电子公司合法来源抗辩成立,驳回王某相关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再上诉,至此,本所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客户避免了千万元损失。

本案点评

    当没遇上知识产权纠纷之时,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与管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当遇上纠纷之时,启动系列的知识产权案件起诉,不仅能够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而且在维权的过程中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行内的影响力,本案中,该电子公司让企业充分认识到,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与管理,防范于未然胜于临时抱佛脚,即使遇上官司也能够稳操胜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