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专利侵权家具系列案(9个案件)

发布:2012-06-28 16:15:25 阅读:3219

原告黄某经营的家具公司主要生产自主设计的床、餐桌、书柜等系列家具,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并在多个城市有自己的经销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多项外观专利并已授权。就因为其独特的风格设计,其生产的家具备受消费者青睐,该家具厂也凭借其良好的销售业绩不断扩大成长。

后原告公司的多个经销商发现,在同一个商场里有销售一样产品的店面,经了解,产品并非来自原告。由于近乎一样的店内装修,并且是一样的产品,而广大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大都会优先选择价格低廉的侵权产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损害了原告及原告经销商的合法利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以及增加其经销商的信心,原告分别对侵权者进行证据固定后,在广州与佛山以外观专利侵权的案由同时对3名被告分别起诉3个专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立案受理并成功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

被告各经销商收到传票后问责生产厂家佛山某家具厂,于此同时,该家具厂也同样收到了传票,面对侵权事实以及在各经销商的问责压力下,该厂积极与原告协商和解方案,原告出于诉讼目的等因素考虑,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侵权厂家停止生产、销售,其经销商也立即停止销售与许诺销售,并赔偿原告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至此,原告打击侵权的目的已达到,即得到相应赔偿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原告经销商的信心,此次维权不论在赔偿上还是在商业战略上均宣告成功。

案件点评:

东莞是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家具制造基地,并形成了强大的产业集群在家具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资金、技术、设备等因素共同制约着企业的发展,自主创新被许多的管理者束之高阁,于是,首先模拟效仿畅销产品成为了许多中小企业的首选。面对现状,家具品牌企业应当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推广品牌建设,并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主动地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