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换人”资金15日起可网上申报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
发布:2014-09-17 09:13:01 阅读:1873
“机器换人”资金15日起可网上申报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
继东莞“机器换人”政策上月陆续发布后,连续三年,每年两个亿的资金开始落地。昨日,市经信局发布通知明确,2014年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项目即日起接受申报。企业登录指定网站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完成前期的申报流程。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
按照《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2016年连续三年,“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推动企业实施“机器换人”。专项资金资助由四部分组成:“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以及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对“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的资助方式分为事后奖励、拨贷联动、设备租赁补助及贷款贴息等四种方式。在满足属于重点示范推广项目、使用莞产设备等条件后,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提高至500万元。
此外,对涉及定制改造方案、系统集成、设备租赁、人才培训、研发创新、应用推广、检验检测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此次也开始申报。
不过,“机器换人”应用项目有基本门槛: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项目设备和技术投资100万元以上,且投入时间为
如果一家企业新近成立,直接采用了工业机器人等设备,能否申请专项资金?市经信局人士说,刚买进、刚投产的企业不能申报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的目的是要奖励企业在原有基础上,通过设备升级和改造达到减能增效。
全年接受网上申报
市经信局相关人士介绍,为了普惠广大中小企业,此次专项资金申报具有门槛降低、流程简单、创新资助方式等特点。
据介绍,相关企业单位可全年全天24小时在网上进行申报,无需到市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大多不需要跑其他部门开证明。市经信局组织现场验收认定时,再一并核实回收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报资料,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申报,这也是东莞市专项资金申报程序的创新尝试。
市经信局通知明确,自
专项资助设备需承诺自用5年
按照申报办法,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获得专项资助后,相关设备需要加贴“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助设备”的铭牌,这样的设备至少自用五年。其间,若遇特殊情况需转让设备的,须先报市经信局备案。
对全市“机器换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东莞按照实际投入的25%给予补助。不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际总投入须不少于300万元。此外,平台正式运营后,每年至少要为30家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提供服务,或每年至少培训“机器换人”专业技术人才500人次以上。
东莞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按服务每个“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给予奖励5万元。不过,每个“机器换人”应用项目只对应奖励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如果某个项目同时有多家机构服务,此时只奖励对该项目作用最大的一家。
●资助对象:“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以及重大项目
●申报时间:
●申报网址:登录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59.36.14.31/ujet)
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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