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外观设计及版权特许机构费用调整

发布:2015-03-27 17:40:31 阅读:2001

 

香港商标、外观设计及版权特许机构费用调整

建议调整《商标规则》(第559A章)、《注册外观设计规则》(第522A章)及《版权特许机构注册规例》(第528A章)所订费用。待有关立法程序完成后,商标、外观设计及版权特许机构注册处就以下表格所收取的费用将会于2015330日起作出以下调整,而新费用将适用于该日或之后提交的以下表格。

 

表格

表格描述

现行费用 (港元)

新费用 (港元)

商标

T1

要求翻查纪录 首个货品或服务类别

200

400

 

就商标可否注册要求给予初步意见 首个货品或服务类别

200

400

 

要求翻查纪录及/或就商标可否注册要求给予初步意见 每个额外货品或服务类别(选择其中一项或同时选择两项服务)

-

200

T2

商标注册申请(包括证明商标及集体商标)- 首个货品或服务类别

1,300

2,000

 

商标注册申请(包括证明商标及集体商标)- 每个额外货品或服务类别

650

1,000

 

一系列的商标的注册申请 首个货品或服务类别

1,300

2,000

 

一系列的商标的注册申请 每个额外货品或服务类别

650

1,000

 

防御商标注册申请 首个货品或服务类别

1,500

2,300

 

防御商标注册申请 每个额外货品或服务类别

750

1,150

T3

要求将注册申请分开(分开一系列的商标)- 就每项额外产生的申请的首个额外货品或服务类别

1,300

2,000

 

要求将注册申请分开(分开一系列的商标)- 就每项额外产生的申请的每个额外货品或服务类别

650

1,000

T5A

要求修订申请 每个额外货品或服务类别

650

1,000

T8

要求商标注册续期 首个货品或服务类别

3,000

2,670

 

要求商标注册续期 每个额外货品或服务类别

1,500

1,340

 

要求恢复商标注册及续期 每个额外货品或服务类别

1,500

1,340

 

 

表格

表格描述

现行费用 (港元)

新费用 (港元)

外观设计

D11

根据《注册外观设计条例》第28(3)(5)条及《注册外观设计规则》第29条申请将注册有效期续期 首次延展5

1,230

790

 

根据《注册外观设计条例》第28(3)(5)条及《注册外观设计规则》第29条申请将注册有效期续期 2次延展5

1,860

1,200

 

根据《注册外观设计条例》第28(3)(5)条及《注册外观设计规则》第29条申请将注册有效期续期 3次延展5

2,740

1,760

 

根据《注册外观设计条例》第28(3)(5)条及《注册外观设计规则》第29条申请将注册有效期续期 4次延展5

4,170

2,690

版权特许机构

C1

非法人团体提交的注册申请书

1,895

2,130

C3

法团提交的注册申请书

 

 

C6

非法人团体提交的注册续期申请书

950

1,500

C8

法团提交的注册续期申请书

 

 

来源:香港知识产权署